来源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消费者报
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2024年快热式电热水器等13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在电动汽车充电桩这一品类中,《通报》显示,在京东、天猫、淘宝、拼多多等7家平台47家销售单位抽查47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湖南、安徽、浙江、江苏、陕西等9个省(市)45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14批次产品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不合格、3批次产品充电连接控制时序不合格。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通报》中强调,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要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1. 标称南京瑞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2. 标称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壁挂式充电盒(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备注:涉嫌假冒。
3. 标称合肥源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KW交流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4. 标称安徽海迪拉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5. 标称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6. 标称安徽扬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7. 标称湖南知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KW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8. 标称湖南小充同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充同学(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9. 标称湖南小充同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KW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10. 标称湖南快电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充电桩,不合格项目: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11. 标称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12. 标称车充卫士(广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13. 标称深圳市米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KW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
14. 标称茂名市茂南区蚁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砯崖新能源(交流充电桩),不合格项目: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或停止。